健康园地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我县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县正式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持有中江县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孕产妇。
二、补助资金:
中央、地方财政补助农村住院分娩专项资金。
三、服务内容: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
四、限价标准:
县级医疗机构:正常产限价1320元,剖宫产限价2365元。
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990元,剖宫产限价1705元。
五、补助标准:
定点机构住院分娩,每例补助500元。
六、补助需携带的材料:
1、在县域内定点机构住院分娩,出院时持出院证、住院结账单据、本人户口本、合作医疗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医疗证除外)。
2、在县域外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出院后3个月内持出院证、住院结账单据、本人户口本、合作医疗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医疗证除外)
七、补助程序
我县实行直补,即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出院时在该院直接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手续。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助资金,方便、快捷。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可携带补助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补助手续。
中江县妇幼保健院
急诊电话:0838-7203645(24小时) 健康咨询:0838-7202632(24小时)
投诉电话: 0838-7202632(24小时);0838-7256107(工作日8小时)
母乳喂养热线: 0838-7077120 / 0838-7255613(24小时)
出生证明管理办公室:0838-7252763 / 0838-7011290(工作日8小时);0838-7202632(24小时)
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0838-7218757(工作日8小时)
预防接种门诊:0838-7099355(工作日8小时) 盆底康复中心:0838-7255527(工作日8小时)
地 址:中江县城区一环路东段1号
蜀ICP备18030764号-1中江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