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幼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提高妇幼卫生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推进妇幼卫生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我院决定于5月26日-6月27日随同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半年检查一并开展全县妇幼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
县直助产技术服务医疗机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中江县2014年妇幼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江卫办[2014]39号)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各单位检查时间与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时间一致。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中江县2014年妇幼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江卫办[2014]39号)的要求进行自查,规范、有序地推进妇幼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中江县妇幼保健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急诊电话:0838-7203645(24小时) 健康咨询:0838-7202632(24小时)
投诉电话: 0838-7202632(24小时);0838-7256107(工作日8小时)
母乳喂养热线: 0838-7077120 / 0838-7255613(24小时)
出生证明管理办公室:0838-7252763 / 0838-7011290(工作日8小时);0838-7202632(24小时)
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0838-7218757(工作日8小时)
预防接种门诊:0838-7099355(工作日8小时) 盆底康复中心:0838-7255527(工作日8小时)
地 址:中江县城区一环路东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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